国家知识产权局重视建议办理调研和听取代表意见
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30件。代表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新知识产权工作方法、促进专利成果产业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方面。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建议办理工作负总责,副局长对分管工作领域的建议办理答复进行审核签发,各承办司一把手对本司办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办公室作为组织协调部门,主动跟踪,加强协调把关,确保办理质量。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承办部门采取走访、座谈、电话、信函等方式,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共商解决办法,促进建议落实。特别是对多年反复提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主动与代表交换意见,进一步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对需要出台新政策、新措施的建议,要在制定政策措施前主动邀请代表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征求代表意见,寻求解决问题具体办法。(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