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有关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议办理工作小组
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有关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食品监测评估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建议,交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办理,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督办。
代表建议基本涵盖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各个方面。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成立办理工作小组,张勇主任担任组长,有关业务司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对承办建议进行了办前集中分析,制订了办理工作方案。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具体办理人员在办理过程中,采取邀请参加调研、走访、座谈、电话、信函、邮件等多种方式与代表沟通,说明有关情况,主动征求意见,争取理解支持。
对近期不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主动与代表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原因和困难,做好解释答复工作。(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