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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与代表联系沟通硬性要求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5月16日 16:39

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65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胡泽君常务副检察长对承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

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明确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的硬要求。办理前,要求及时与代表取得联系,主动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找准问题症结。办理中,对独办、主办和分办的建议,要通过走访、座谈、邀请共同调研等方式,与代表当面沟通。对协办的建议,以及代表提出的供工作中研究参考、不需要书面答复的建议,要结合内容,与代表联系沟通,说明有关工作情况。沟通前要准备充分,沟通中要态度诚恳。除向代表介绍办理情况外,同时向代表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业务重点和工作流程。具体承办人员要详细记录每次与代表的沟通情况,尤其是代表的态度及意见建议。没有沟通情况的或沟通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办公厅将退回重新办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承办单位注重办理实效,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对一些有条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积极研究吸收。答复意见中向代表作出承诺、表示将研究采取改进措施的或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的,要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办公厅将相关答复意见列为督办事项,确保答复意见落实。(简仪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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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王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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