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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将继续推动修订人民警察法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4年01月09日 15:35

  □ 漫画/高岳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将继续推动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修订以及惩治恐怖活动、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方面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完善讯问录音录像等规定。 

  去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公安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办、高法院、高检院等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正抓紧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出,要根据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研究修改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科学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等。

  报告介绍,公安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人民警察法与公安机关组织机构和队伍管理不相适应的问题以及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并就惩治恐怖活动、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立法的必要性进行论证,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同时,大力推进执法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完善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配套规定,制定下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以保证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目前,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起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报告提出,下一步将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公开征求意见、事前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执法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针对盗抢、伤害等常见、多发案件,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涉黑等重大案件,网络、电信、金融犯罪以及跨国犯罪等新型复杂案件,制定证据收集、固定、保存、审查等环节的工作指引,引导民警规范取证。

  去年开展现场督察91万次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围绕公安执法活动共开展现场督察91万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出,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尤其要高度重视冤假错案问题,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

  报告介绍,公安部高度重视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深入开展执法活动现场督察。认真开展执法巡查,查找公安机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报告提出,下一步将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执法培训,引导民警树立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落实法律要求,提高依法办案能力。二是继续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以严格管理、规范使用为重点,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场所录音录像设备和民警执法现场记录仪的应用,最大限度地防止执法不规范行为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派出所法制员全部配备到位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2013年底,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和派出所法制员全部配备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出,要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加强纪律检查和督导检查,确保监督有效覆盖执法过程的每一环节;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大力推行执法公开,及时开展群众走访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等。

  报告介绍,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健全执法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法制员制度,对基层一线单位执法质量严格把关。继续延伸和拓展执法信息化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案件全流程监控、网上巡查、执法问题的预警发现、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报告提出,下一步省级以下公安机关成立由法制部门牵头,纪检监察、警务督察、信访和主要执法办案部门参加的执法管理机制,及时通报执法情况,预警和整治执法问题。健全落实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逐步实现法制部门对案件定性处理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核,实行案件审核与日常考评同步进行,实现“一案一审一评”。全面落实法制员制度,明确法制员的职位职责规范,作为选拔使用、考核、培训、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充分运用公开听证、调解、质证等方式,增强办理治安案件、行政案件过程的透明度和处理结果的说理性。完善走访群众、警民恳谈等长效机制,借助110短信评警、警情案件回访、窗口单位满意度评价、互联网群众评议等方式,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机制,有针对性地改进执法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纠正违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认真整改,及时回复。

  出台警员职务管理配套政策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推动出台警员职务管理配套政策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法规配套政策,进一步提高警衔津贴标准和值勤岗位津贴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出,加强公安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重视以人为本、依法履职的执法理念和规范执法习惯的培养,使民警具备所在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廉洁公正执法,杜绝参与非警务活动。充实基层警力,加快实行警员分类管理,提高基层一线干警待遇,逐步解决公安一线警力不足问题;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等。

  报告介绍,公安部在全警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活动,坚决查处利用公款挥霍浪费、吃喝玩乐、请客送礼,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乱收乱罚等违反党纪、政纪、警纪的腐败行为,严查严究对待群众简单粗暴、冷硬横推及涉“枪、车、酒、赌”等问题,严禁参加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组织开展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积极开展警员职务管理配套政策相关研究工作,稳妥推进警员分类管理。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起草工作指导意见,从警务辅助人员身份性质、岗位职责、日常管理机制等方面,对辅助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各地公安机关通过采取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基本经费、开展监督检查等措施,切实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使用管理。

  报告介绍,下一步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工作作风,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公正、不廉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作为、乱作为,吃喝享乐、奢靡浪费等不正之风以及参与非警务活动等重点进行查处。落实使用好近年来中央为公安系统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充实基层一线,加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等情况复杂地方公安力量建设。五是针对警务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论证,力争尽快出台指导意见。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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