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注重研究吸收合理化建议
中国人大网讯 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57件,在机关代表建议交办会上,胡泽君常务副检察长对办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前应及时与代表取得联系,主动了解提出建议的意图,找准问题症结;办理中,要通过走访、座谈、邀请共同调研等方式,与代表当面沟通。在沟通过程中,除向代表介绍办理情况外,也要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承办部门的职能职责、业务重点和工作流程。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各承办部门要坚持注重实效的理念,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保证答复意见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答复意见中向代表作出承诺、表示将研究采取改进措施的或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的,要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动落实。对有条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研究吸收。(简仪初)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