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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2月21日 09:13

图为20126月,人民银行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议办理工作,邀请代表赴江苏调研,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

中国人大网讯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交由人民银行牵头办理。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周小川行长亲自审签代表建议答复,主管领导同志全程参与、带队调研,为高质高效完成办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人民银行在办理过程中,将办理建议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如,针对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建议,近年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出台了相关制度,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一定法制基础。下一步,将探索符合我国实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模式,注重金融创新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平衡,在社会公众较为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需求较为迫切的存款保险、银行卡、征信等领域先行出台行政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再如,针对有关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建议,目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形成了“1+3”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体系,分别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投资者保护局和保险消费者保护局,今后将按照依法监管、各负其责原则,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推动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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