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栩代表建议
修改扰乱法庭秩序罪
法制日报讯(记者 赵红旗)作为全国法院系统中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3月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兼闹店法庭庭长朱正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把扰乱法庭秩序罪修改为扰乱诉讼秩序罪,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在审判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包括威胁法官、辱骂法官、辱骂其他当事人等。”朱正栩说,她常年在基层法庭工作,对扰乱法院诉讼秩序的行为深有感触。去年,她提出修改法官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对这个问题开始调研,在这一框架之下,她认为还有一些细节需要继续完善。
朱正栩说,目前刑法对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限定在开庭期间,但基层法官的审判工作不仅仅是开庭,还有大量调解、下乡送达等工作。
朱正栩建议,把发生在庭审之外的调解、送达、证据交换等其他诉讼活动中的一些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毁坏法院办公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严重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纳入到刑法的调整范围内。
编 辑: 黄晶晶
责 编: 余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