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使人大监督“沉”下去
法制日报讯 记者于呐洋 5年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对21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已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一种常态工作方式。
5年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老百姓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多次开展执法检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08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后,当年就在全国范围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清理和完善配套法规,尽快制定和修改食品安全标准,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状况。2011年,食品安全再度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热点,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启动了对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从“三鹿问题奶粉”到“染色馒头”,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开展了两次执法检查。5年来,同样开展两次执法检查的还有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开展的执法检查。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开展执法检查,2011年再次对该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建议抓紧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关于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规定,加强对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社保待遇等合法权益。不久之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这些问题,在修改劳动合同法时得到解决。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些问题在某个时期凸显,而这些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着力监督解决的问题。执法检查使人大监督“沉”下去。5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了农业法、文物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的执法检查。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本届以来先后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国家粮食安全等6个工作报告,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等4部涉农法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以往,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通常是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而2012年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是在此基础上,与立法后评估结合进行的。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是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这部法律颁布实施20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在以往的基础上,开展立法后评估,尝试了网上征求意见、通过信访渠道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等新的方式,取得了一些效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