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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背一背就行,是要认真实施的”

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随行侧记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9年05月21日 08:49

    5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安徽安庆神华电厂码头查看污水排放情况。

    □ 法制日报记者  王斗斗  文/图

    5月9日,安徽铜陵,长江东苑码头。风一吹,能闻到一股污水处理的刺鼻味儿。

    “请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单拿来看看。”检查组提出。

    工作人员小跑着拿回来一本小册子,翻开,只有一页写着几个数字。

    “港务局是否组织过码头负责人学习水污染防治法?”“印象最深的是哪一条?”“港口责任主要在哪一章、哪一节?”检查组问。

    听了港务局有关人员的回答后,检查组强调:“水污染防治法专门有一个章节,针对港口码头污染防治作出规定,要一条一条对照落实,依法履行好责任。”

    5天、5个城市、5次座谈、近20个点位——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安徽进行执法检查的节奏。

    沈跃跃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坚持依法治污、合力治污、科学治污,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绿色担当”。

    “越是遇到一些困难,越要坚持生态环境这个生存和发展根基”

    胡俊勇,铜陵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科科长,工作27年,一直没离开港航。

    时光倒流,那是铜陵“不吃硫磺烟,就喝西北风”的时代。胡俊勇回忆,铜陵作为古铜都,一直以冶金、化工、矿山、建材为支柱产业。“在要环保还是要效益的问题上,上至政府,下至百姓,说得多,做得少。”

    而今,再没有当初的选择题。

    在检查组与基层执法人员代表座谈时,胡俊勇坦言:“现在,企业不消灭污染,就会被污染消灭。”

    这是思想观念之变,也是法律“咬合”之威。

    一年整治5000多家“散乱污”企业,拆除长江干流沿线234座非法码头;

    全省16个市226个黑臭水体,已累计消除187个,消除比例82.7%;

    截至去年底,全省饮用水水源地224个环境问题,223个已完成整改;

    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体系全面建立,全省共设立河长5.3万名、湖长2763名……

    在安徽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会上,安徽省副省长周喜安用上述数据说明了安徽坚持依法防治、有效保护、严格监督,以高质量发展为追求,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路子。

    位于长江中下游,地跨淮河、长江、钱塘江三大水系,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沿江通海,安徽生态地位重要!使命责任重大!

    但,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谈何容易——全省106个国考断面中还有10个断面超标,一些断面虽然均值能达标,但月度超标时有发生,巢湖2018年累计水华面积高于2017年。

    “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执法检查中,多个城市都提到了治污之艰。

    安庆,拥有长江岸线165公里,占全省长江岸线长度五分之二。

    芜湖,江河密布,湖泊纵横,素有“半城山、半城水”美誉。

    两个城市,由于历史原因,都面临同一问题。

    安庆提出,过去的建设,普遍重地上、轻地下,老城区污水管网欠账多,一些管网存在渗漏、错接、混接现象。

    芜湖提出,老街区存在雨污截流式合流制,极端天气时部分污水外溢水系,雨污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现象较多。

    双城之欠账,折射污水管网治理之困,更折射安徽治水任务之艰巨。

    再难,也要攻坚。诚如铜陵镇级河长郭海军一句掏心窝子的话:“不为困难找借口,只为成功找办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是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

    “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刻内涵,越是经济有点下行、发展遇到一些困难,越要坚持生态环境这个生存和发展根基,一定要保持足够的战略定力,坚决做到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沈跃跃强调。

    “真正把各项法律制度规定变为实际行动”

    5月8日一早,检查组在第一个点位,就发现了问题。

    在合肥市董大水库监控中心,检查组注意到,大屏幕一处监控点中,有公路横跨水库。

    “这条路是先于水库建的,还是后建的?”检查组问。

    “路在前,水库在后。”

    看到水库边建有房屋,又问:“这些房子是后建的吗?”

    “是,这是水库管理处。”

    “法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建设项目,你们应该清楚吧?”

    在王建沟智慧调度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向检查组展示合肥经开区水污染监管系统。

    “经开区重点排污企业有多少?”检查组问经开区环保局负责人。

    “不到100个。”

    “一共发了多少张排污许可证?”

    “大概,有一半吧。”

    “‘大概一半’是多少,具体数弄不准,如何去监管?”检查组强调,“学习法律不是为了应付考试,背一背就行,法律是要认真实施的。”

    “法律里面有要求”“是否清楚法律规定”“如何落实法律责任”……检查中,“法律”二字,成为检查组成员口中的高频词。

    打好碧水保卫战,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尤需用好法治武器,发挥法治威力。

    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指出,2017年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与环境保护法和“水十条”相衔接,责任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监管更加全面,惩处更加严格。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执法检查组要求,要切实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和全社会贯彻执行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推动全社会共同保护水生态环境,真正把各项法律制度规定变为实际行动,要把法律的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法律的刚性约束作用,使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树立系统思想,进行系统治疗,才能事半功倍”

    蓝藻!“难”藻!

    检查中,大家反复提及巢湖蓝藻问题。

    5月10日,检查组在合肥塘西河藻水分离港召集7位专家开了一场座谈会,主题就一个——巢湖蓝藻治理。

    一组数据不能回避:去年,巢湖153次有效监测中,发现78次蓝藻水华,面积超过10%的17次,与2017年相比增加13次。

    “高压治理之下,为何蓝藻水华次数,不降反升?”检查组不解。

    巢湖研究院院长朱青也不解。

    朱青同巢湖蓝藻打了20多年交道,在座谈会上,他坦言:“蓝藻是古老物种,也是自然现象,爆发机理目前还不明确。”

    除了控制氮磷、促进湖区水体流动、加强应急预警外,朱青认为,加强科学治理是关键。

    需要科学治理的,何止蓝藻?

    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是碧水保卫战一个关键词,这一攻坚战能否成功,直接关系百姓家门口的河,是清还是臭。

    在7日安徽省汇报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披露,芜湖、安庆、马鞍山市有6个2017年度已完成整治的城市黑臭水体,水质仍有返黑返臭。

    “治理黑臭水体,不能看起来积极,做起来不讲规矩。”随行检查的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说,只有实事求是、对症下药,系统科学治理,才能从源头上消除黑臭。

    实际上,除了黑臭水体治理,保护百姓“水缸”安全、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等,均需要系统科学考虑。

    沈跃跃强调:“生态是一个系统,就像人病了一样,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树立系统思想,进行系统治疗,才能事半功倍。要发挥科学技术作用,培养专业人才,为水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撑。”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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