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薇:培养职工对工会的信任提高工会的凝聚力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3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吕薇委员说,我认为这次工会法执法检查是非常深入、细致的,报告非常好,对当前工会工作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发现了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具体措施,我都赞成。下面提几点想法。
第一,工会法关键是要贯彻落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应该有自己的特点。和西方国家不一样,应该把我们的工会作为反映职工诉求的渠道,作为工人群众与政府和党之间的桥梁。同时,它也是职工与企业主之间的一个沟通渠道。
第二,要注意培养职工对工会的信任,提高工会的凝聚力,这需要各级政府把一些事情交给工会去做,赋予工会一定的权力和职能。比如,在工作中要帮助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意见和问题,工会能够帮助解决职工的问题,职工才会信任工会,凝聚力也就增强了。因此,各级政府应该放手让工会去做一些事情,一些好事可以让工会做,这样工会才能得到职工的信任,增加凝聚力。
第三,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中,工会所面临的问题是不一样的,国有企业的工会组织是健全的,而且也能够发挥一定作用。现在工会大都是过年过节走访、送温暖,组织企业的娱乐活动,这些做得都比较好,但是在解决职工的诉求问题上做的工作还比较欠缺。关键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怎样放手让工会做一些事情。
第四,如何在非公企业中发挥工会的作用,这点更多的是机制的问题。下一步应该对工会的运行机制进行系统的研究。比如经费来源、工会领导人员的产生,要有一套系统的制度设计。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沈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