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源头监管
法制日报北京6月29日讯 记者于呐洋“食品安全源头监管薄弱,是相当突出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样认为。
报告指出,近年来的食品安全案件,大多发生在食品生产源头和初加工环节。如在畜禽饲养过程中滥用饲料添加剂,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增白剂、保鲜剂、食用色素等。因此,依法加强源头监管、消除不安全隐患,是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尽快予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加强综合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科学研究。
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管理和治理。一方面要制定完善标准,加强教育、管理,提高科学种植养殖的意识和水平,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化肥的行为,予以整顿;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假售假行为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广食用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的基地化、规模化,提高组织化程度,使之有序生产,科学管理,从源头解决食品不安全的问题。目前,食品污染来源增多,污染形式复杂,国家要进一步加大在食品安全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推进食品市场的现代化和标准化管理,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隐患的研究,加强科学有效的检验检测,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检测、评估和防控能力。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