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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9年07月29日 15:08

6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文化和旅游部部长雒树刚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共有46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发展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引擎。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将文化产业促进法列入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积极推进立法进程,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出席人员强调,目前我国文化供给能力迅速跃升,文化产业向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目标稳步迈进,国务院及有关方面为此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文化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高质量文化供给不足、产业发展不平衡、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要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以高质量的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把握好文化产业的正确发展导向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产业的重要论述,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文化产业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深刻把握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强化文化产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使命责任,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实施项目等重要工作中严格把好导向关,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为一时之利而动摇,不为一时之誉而急躁。一些出席人员指出,要引导文化企业和文化工作者心中有责、行之有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社会主义作为主要任务,不断提升文化产品的内涵和质量,推出更多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精品力作。

二、加强文化产业的规划引导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摸清我国自然、人文方面文化资源现状,全面评估“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使文化产业发展有总体遵循、有具体指导、有明确要求、有得力举措。有的出席人员指出,文化无处不在,要树立大文化产业观,突破部门思维局限规划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文化产业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职能。有些出席人员提到,网络是文化产业的重要阵地,但管理中存在责任不明确、法规不健全、技术手段跟不上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政策引导、监督管理等方面下功夫。

三、健全文化产业市场体系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鼓励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推动形成不同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大中小微企业相互促进的文化产业格局。建议:(1)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示范作用,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2)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在财税、用地、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营造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促进更多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3)加强文化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有的出席人员建议,要完善文化产业优惠政策,破解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的经营难题。建议:(1)停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基金。(2)出台针对文化企业研发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文化创意类企业比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3)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并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

四、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文化产业是关联度、融合度很强的产业。要坚持市场导向和政策支撑并行,通过突破产业边界、重组产业要素,把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制造、建筑、农业、健康等相关产业紧密结合起来,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探索打造“文化+”的产业形态,促进跨界融合常态化。建议:(1)着重加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积极寻找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对接点,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品质,以旅游促进文化的传播消费。(2)促进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等高科技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各环节的应用,推动演艺、出版、工艺美术、文化会展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五、增加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部分出席人员强调,当前我国文化产品供给已经不是缺不缺、够不够的问题,而是好不好、精不精的问题,需要改变有数量缺质量、低端供给过剩与中高端供给不足的现状。建议:(1)推动生产要素配置向优质产品倾斜,通过资金资助、规划引导、评奖评论等手段,大力扶持精品创作生产。(2)深入贯彻“双百”方针,完善文化评价体系,弘扬“板凳坐得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的精神。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文化从业者的合法权益,让文化从业者安心创作。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我国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虽呈现较快增长态势,但消费水平明显低于发达国家,消费潜力并未得到有效释放。建议加强对文化市场需求和消费趋势的研究,引导文化企业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科技和创意含量,培育文化消费增长点,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促进文化消费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模式。

许多出席人员认为,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推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资源、文化产业优势。要鼓励美术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适应市场需求,开发文化创意产品,与影视业、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重视做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支持非遗项目的产业化、规模化;探索传统工艺品牌建设。

六、加大人才培育力度

有些出席人员指出,文化产业高度依赖于人的创造,高质量和规模化的人才资源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建议:(1)以高端创意设计、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完善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流动和储备机制。(2)加强文化产业相关学科建设,发挥高校院所、文化企业、园区基地、创业孵化器等各自优势,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3)以激发人才的创新创作活力为目的,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和机制,不以学历和奖项为唯一标准。(4)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优秀文化人才“走出去、引进来”。

七、推进文化产业国际合作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要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推动国内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对外文化贸易,构建互利共赢的文化产业国际交流合作新格局。有些出席人员提出,要落实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部署,扩大与沿线国家、地区的文化贸易往来和文化产业合作。一些出席人员强调,要鼓励支持部分文化骨干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完善品牌运营管理,率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品牌。有的出席人员建议,重视发挥海外华人、华侨在传播中华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八、完善文化法治体系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第一类项目。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进程,对一些核心问题和重要概念给予清晰界定,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编 辑: 王伟
责 编: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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