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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财政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8年01月24日 15:05

    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财政部部长肖捷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国家财政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共有39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明确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工程,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提出为13亿人民提供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完善财政性教育投入体制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优化教育经费结构,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为提升我国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增强教育服务党和国家战略全局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出席人员强调,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重大决策,把教育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健全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强化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更好发挥教育投入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有些出席人员认为,2012年以来,我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并连续保持在4%以上,成绩来之不易、令人鼓舞。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比例只是达到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已经达到5%、6%。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需要进一步增加教育经费特别是财政性教育资金投入总量。建议在深入研究、科学规划今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方向、布局、重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在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总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优化支出结构更为重要、更加紧迫。教育、财政等部门应根据我国教育格局发展变化实际,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教育资金投入使用方向。有些出席人员认为,“普九”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后,现有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在培养人力资本上的边际效益逐渐下降,有必要采取新的制度性安排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本总水平。建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的投入力度。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新生人口数量增加,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和幼教师资数量、质量短板更加凸现。应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创新和完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机制,研究建立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有的出席人员认为,财政在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投入的同时,应给予具有普惠性质的原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亿万高素质劳动者,目前中等职业教育投入占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比重仅为6.2%,与现实需求极不相称。应结合高中阶段教育改革,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壮大,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以发展应用型高校为带动,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适应自动化、智能化等工业发展趋势,支持高职院校改善基础能力和实训条件。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目前地区间、城乡间、省域内义务教育均衡还存在较大差异,应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有的出席人员认为,西部地区在城镇化进程中出现义务教育资源城市紧、农村弱的问题,移民、搬迁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涌入城镇就读,造成城镇教育资源不足,“大班额”不断增加;农村中小学普遍规模小、条件差,运转困难。建议继续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着力改善小规模学校的办学条件,根据生源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适当提高公用经费标准,推动乡村教育振兴;加大西部地区城镇学校建设投入,切实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些出席人员还提出,中央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扶持,着力支持西部高校加强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建设。

    有些出席人员认为,西部地区和一些中部地区的县乡教师队伍普遍存在素质不高、人员不足的短板,教育投入存在“重设施、轻人员”现象。应把义务教育投入更多地放在人上,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加强教师培训进修。有的出席人员提出,目前我国乡村教师有330万,人员流失比较严重。应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建立面向艰苦边远乡村教师的岗位津贴制度,保证师资队伍总体稳定,吸引教育专业毕业生到乡村执教。有的出席人员提出,目前公办幼儿园大部分教师都不在财政保障的教师编制内,工资主要依靠收取保育费发放,收入较正式编制教师差距很大。教育法将学前教育纳入国家实行的学校教育制度,应按照这一规定,明确幼儿教师的基础教育教师身份,保障幼儿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培训等待遇,使幼教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有些出席人员认为,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教育资金投入、分配和使用体制机制。有些出席人员提出,财政教育支出拨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挂钩”机制有力保证了财政教育支出,但也出现了地区间教育投入差距扩大、一些地方资金使用不当等负面现象。建议对“挂钩”机制进行认真调研和清理规范,以人均教育经费为基础,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投入标准,完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地方教育投入机制,缩小地区间教育投入水平差距。有的出席人员提出,中央财政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实行按人头追踪拨款、钱随人走,但流动人口子女直接可携带的经费往往同流入地保障经费存在较大差额,流入地财政支出压力较大,也导致一些地方外来流动生源入学籍难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应适度加强教育领域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教育经费支出应增加师均拨款标准,设立国家奖教金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化,鼓励提高教学质量。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2016年全国教育经费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80.7%,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占2.7%,捐赠收入占1.1%,这样的资金投入结构不利于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应把调动社会资本投入作为推进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建立健全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我国有兴学办校的传统,但目前倡导激励不够,现行有关教育捐赠的办理程序复杂,相关税收减免落实不到位,限制了富裕群体捐赠支教的积极性。应大力营造全社会捐赠办学氛围,加快完善教育捐赠制度机制。有些出席人员提出,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民办教育促进法,近些年国务院也出台了若干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文件,但贯彻实施效果不够理想。应对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政策进行认真调研评估,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定,真正调动社会、市场资源投向教育领域。

    有些出席人员认为,应进一步加强财政教育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使用绩效。有些出席人员提出,近些年城乡学校、教学点布局持续调整,一些偏远农村学校新建或改造的教学楼、师生宿舍等基础设施利用率降低,甚至闲置、荒废,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现象不容忽视。建议财政、教育部门进一步强化“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意识,把绩效要求贯穿于教育支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检查各个环节,扩大中央对地方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范围,重点加强投入较大的基本建设类教育支出的评估评价,进一步盘活教育资产的存量,用好增量。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应进一步推进教育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让财政教育经费在阳光下运行,推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教育资金投入总量不断加大,教育领域的腐败现象有抬头之势。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和遏制教育领域腐败行为。

    会前,为配合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印发会议。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调研报告内容丰富、客观真实,所提建议务实中肯、专业性强,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

编 辑: 王伟
责 编: 张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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