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境入境管理法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11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出境入境管理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共有23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出境入境管理法,在维护国家安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便利人员往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家构建改革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有利支撑,法律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同时也要看到,出境入境管理法贯彻实施面临新老挑战、新旧矛盾叠加的情况。出席人员指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的新形势,针对出入境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制定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在华就业、留学生勤工助学、往来港澳等方面的配套管理办法,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出入境管理体制,更好地规范出入境管理秩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目前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宣传普及存在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够强、覆盖面不够广等问题,入境外国人不了解法律规定而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相关部门对加强出入境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也不到位,对贯彻执行出境入境管理法重视不够。建议进一步加强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全方位、分层次加强对政府部门、涉外单位、出境中国公民、入境外国人的宣传教育,全面营造出境入境管理法贯彻实施的良好环境。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对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服务管理举措。近些年中国公民出国出境经商、工作以及旅游等快速增长,建议持续推进中国公民的签证便利化,增加对中国公民实施免签、简化签证手续国家的数量,使中国公民能够便捷地到更多国家和地区,注重保护境外中国公民合法权益,提升国民的国家荣誉感。有的出席人员建议,香港、澳门是内地人员出境的重要通道,港珠澳大桥的建成将进一步密切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人员往来,但目前有关出入境管理事项还没有得到解决。建议内地与港澳出入境管理部门加强协商沟通,创新管理方式,实现出入境边防检查“一地三检”。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统筹处理维护国家安全和扩大对外交流的关系,着力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工作。有的出席人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特别是针对外籍高端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应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下大力气解决管理信息不共享等“老大难”问题。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公安、外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已各自建成相应领域外国人管理的信息系统,但相互不能共享,极大制约了出入境管理水平的提升。建议国务院明确主体责任部门和具体时间表,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出境入境管理法明确外国人就业、留学生勤工俭学、外国人永久居留和中国居民往来港、澳、台地区等事项由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配套具体规定,但该法实施三年多来,只有两部配套法规和管理办法出台。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立法法关于配套具体规定制定期限的要求,加快推进出境入境管理法配套具体规定制定工作,对未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配套具体规定的,应按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
会前,为配合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印发会议。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全国人大外事委的调研报告内容丰富、客观真实,所提建议务实中肯、专业性强,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