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下一步,财政、教育等部门将按照预算、决算公开的总体部署,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从预算到决算全过程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报告提出,审计部门将加强对义务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力度,提高经费使用透明度,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资金投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