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区合并后,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可否合并,待届满时再重新确定
问: 经国务院批准,我省某市部分市辖区、县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其中某市太平区撤销,其行政区域划归道外区管辖。太平区划归该市道外区后,新的道外区有关人大选举工作,我们提出如下意见:将原道外区和原太平区人大代表数相加,代表资格保留到届满;原两个区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合并组成新的道外区人大常委会(调整后名额略有突破);新的道外区人民代表大会届次不变;区划调整后的道外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虽有突破,但只作为暂时过渡,待2007年区人大换届时,再重新确定。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4年3月22日)
答: 某市太平区划归道外区后,新的道外区应尽快选举新的区人大代表,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政府、法院、检察院的领导人员。新的政权机构未选出以前,原有的区政权机构应继续行使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04年4月19日)
来源:《中国人大》 2004年第13期 2004年07月10日出版
答: 某市太平区划归道外区后,新的道外区应尽快选举新的区人大代表,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政府、法院、检察院的领导人员。新的政权机构未选出以前,原有的区政权机构应继续行使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04年4月19日)
来源:《中国人大》 2004年第13期 2004年07月1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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