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建的市和区可否不参加全省统一的县级人大换届选举
问:我省县级人大即将任期届满,今冬明春应进行换届选举。上次县级人大换届后,经国务院批准,我省某市新设一个区,某县和某市合并,组建了新的市。新的市和新设的区在2001年1月分别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到明年1月它们的任期才2年。请问:新组建的市和区是否可以不参加本次全省统一的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待任期届满后进行换届?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2002年5月11日)
答:地方组织法第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根据这一规定,2001年选举产生的市和区人大,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的市县换届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02年5月31日)
答:地方组织法第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根据这一规定,2001年选举产生的市和区人大,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的市县换届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02年5月31日)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