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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5年11月09日 08:28

    法制日报讯 见习记者朱琳 记者张媛“慈善领域涉及面较广,应当着重监督管理重点领域。”近日在审议慈善法草案时,王胜明委员强调。

    王胜明说,从事慈善活动,涉及多个主体、不同种类、不同环节,情况十分复杂,民政部门不可能也不宜对每一种慈善行为都进行监管,应当明确监管重点。

    王胜明所指的慈善活动监管重点为:慈善募捐,有慈善组织的募捐,也有社区内部、单位内部的募捐,重点应为慈善组织的募捐;慈善组织从事慈善活动,有专门募集财产的,有专门从事慈善服务的,重点为专门募集财产的;慈善组织从事慈善活动,有自己出钱的,更多的是号召别人捐钱的,重点应是号召别人捐钱的;慈善募捐分为公开募捐和非公开募捐,监管重点应是公开募捐;慈善法调整的关系,有些是民事领域的关系,有些是社会领域的关系,监管重点是社会领域的关系。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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