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03年5月9日召开研究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研讨会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以及从事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有关机构的负责同志和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部分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等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出席研讨会。会议由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同志主持。与会人员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李连宁同志出席了会议。(杨合庆)
来源:《中国人大》2003年第10期
中国人大网 2003年5月9日 责任编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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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