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来青海开展立法后评估调研
[提要] 为了落实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部署,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有关制度立法后的评估试点工作,更好地了解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二十条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第三十三条有关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投入两项制度的实施情况,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张桂龙副主任一行七人来我省进行调研。
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落实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部署,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有关制度立法后的评估试点工作,更好地了解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二十条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第三十三条有关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投入两项制度的实施情况,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张桂龙副主任一行七人来我省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与省科技、财政、国税、地税、经委、知识产权等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以及有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二十余家单位进行座谈,听取了他们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涉及的两项制度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