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镇东委员建议取消罢免程序评议两年不称职视为自动辞职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黄镇东委员建议应取消罢免程序条款,评议中两年不称职视为自动辞职。
“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应当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应当启动罢免程序”。这是启动罢免程序的条款。黄镇东委员说,主要是后面“拒不辞职,应当启动罢免程序”,罢免程序比较复杂,特别是根据现在村民的素质,要启动这种民主性很强的程序也与现实情况不吻合。是否可以这样考虑,评议中两年不称职的视为自动辞职。如果是启动罢免程序,不仅是程序复杂,而且会产生邻里矛盾。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沈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