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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海清委员强调要重视解决家庭发展利用太阳能等问题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12月23日 19:22

    中国人大网讯 1223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蒲海清说,修正草案当中并没有针对解决家庭发展利用太阳能等问题,个体开发自用后剩余电能的上网问题等提出解决方案。因为这些工作在国内还没有较大范围的显现出来。要解决这样一些问题还需要一个过程。

    蒲海清说,第20条,电网上网企业“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在原来2005年的法中规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而这次的修改,第24条规定,“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因此说,“附加收入”已经纳入到基金中去了,那么第20条中规定的附加已经不存在了,建议第20条改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偿”。因附加已经变成基金了,附加就不单独存在了,而这里还要再提“附加补偿”是否合适?建议修改为“基金补偿”。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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