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成杰:水土保持要充分发挥自然修复和植物措施的作用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6日上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成杰在发言中指出,水土保持要充分发挥自然修复和植物措施的作用。特别是在植物措施上,应该再加大一些力度,不一定一治理水土流失、一保持水土就要搞大型的工程,植物措施在防控水土流失上作用很大,在植物措施上,特别是草案第18页第二行提到的“植物措施”上,建议强调实行乔、灌、草相结合,实行综合性的植物措施。不能只强调植树,也不能只强调种草,要把“乔、灌、草”结合起来,这是最有效的植物保护措施。
尹成杰建议,水土保持和治理的措施要充分发挥现有相应政策和规定的作用。水土保持的对象主要是指耕地、坡地、林地、水面沟壑和四荒等自然资源的利用、开发和治理,加强对这些资源要素的保护和治理,特别是做出相应的法律规定,我觉得要注意与现有的相应法律规定和政策的衔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政策在水土保持和治理过程中的作用。比如现在我们关于耕地的保护已有相关的法律,关于林地的保护也有相应的法律,并且还正在进行林权制度改革。关于“四荒”也有相应的政策。如何把我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和措施和现有的政策融为一体,体现在法律当中来发挥其作用,我认为是一个值得注意和研究的问题。所以,我建议法律中一些相关的条款要进一步与上述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相衔接和协调,特别是对这些自然资源的利用和治理,要处理好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的关系,充分调动使用者、承包者搞好水土保持和治理的积极性。否则法律制定得再好,措施再多,也很难落到实处。因此,一定要把现在的规定和相关的政策和已有的相关法律衔接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综合治理的体系,这样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