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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秀莲在工会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浏览字号: 2004年09月06日 00:00
  提高认识    精心组织    突出重点    务求实效
        --在工会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8月30日)
        顾秀莲

同志们: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10月审议修订了工会法。为了解工会法的实施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改进执法工作,促进工会法更好地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9月份对工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今天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有关单位关于工会法执行情况的介绍,并作执法检查动员。
        刚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总工会的领导同志分别介绍了本系统贯彻实施工会法的做法和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讲得都很好。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向执法检查组提供了书面材料。几个单位的介绍,使我们加深了对工会法实施情况的了解,对于我们有效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很有帮助。一会儿,兆国副委员长将要作重要讲话。各执法检查组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兆国副委员长的讲话精神,切实贯彻执行,保证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展开。现在,我就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工会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规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的一部重要法律。通过工会的全面组建和开展工作,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几年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工会法的贯彻实施非常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广大职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效果显著;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基本建立;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力度加大;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有新的发展;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取得明显成绩;工会组建有重要进展,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进一步加强。同时也要看到,工会法的实施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侵犯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依然严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组建率不高,农民工入会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发挥作用难度较大;工会经费收缴率低;侵犯工会和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工会干部的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等。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律实施的有效形式,是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对执法检查工作作出专门部署,邦国委员长对执法检查工作非常重视,作出过多次重要指示。他特别要求我们,要紧紧抓住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这个核心问题,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
        应该说,认真搞好工会法执法检查,对于了解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和研究问题,督促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解决工会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工会组织建设,维护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的政治、经济、劳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贯彻实施工会法重要性的认识,更好地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具有重要意义。

        二、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工会法执法检查方案规定了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情况;二是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情况;三是工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的情况,特别是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改制企业工会建设情况。这三个重点是在调查研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下来的。前期调研的情况表明,确定这三个重点,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符合工会法的基本精神,也符合当前的实际。当然,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工会法实施的情况也有较大差别,各检查小组可根据所到省、区、市的特点有所侧重。要注意抓住法律实施中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同时,执法检查组还要注意了解各方面对有关工会工作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实情,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排队,哪些是立法上的问题,哪些是工作中的问题,哪些是当前可以解决的问题,哪些是当前难以解决、需要逐步创造条件加以解决的问题,对于不同的问题,提出不同的解决办法。例如: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不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严重克扣、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或者强迫职工签订“生死合同”、“霸王合同”问题;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非公有制企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问题,等等,希望拿出办法,切实加以解决。对工会工作中遇到的其他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也要予以关注,督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维护工会和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支持工会依法履行职责。

        三、执法检查要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为了搞好工会法的执法检查,4月下旬,王兆国、成思危、盛华仁副委员长和我,召集内司委和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就工会法的执法检查作了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应注重解决的问题。会后,内司委和办公厅的同志们作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内司委先后派出6个调研组去各地进行前期调研,一边了解情况,一边与所到省、区、市的有关领导和同志们一起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新闻媒体也作了相应报道。这次调研既为执法检查工作做了准备,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宣传法律,促进有关方面改进执法工作的作用。全国总工会就配合常委会执法检查成立了专门班子,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要求各地工会先进行自查。上述工作为将要进行的工会法执法检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要再接再厉,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下一步的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参加执法检查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掌握工会法执法检查方案及提要的基本精神,认真消化今天上午几个单位介绍的内容以及内司委前期调研的几个报告,提前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各执法检查组人员要通力合作,有分工,有配合,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要与所到地方的人大多联系、多沟通,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拟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检查工作计划。
        三是执法检查组到地方后,要听取省、市、县人大、政府及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等有关单位的汇报;召开人大代表、政府和法院工作人员、工会干部、职工群众、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座谈会;到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有改制企业以及县级工会、乡镇工会了解情况。既要看好的典型,认真总结经验,也要看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收集材料,既要收集所到地方的汇报材料和座谈材料,还要注意收集所到地方平时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典型经验材料、典型案例分析材料以及专题调研材料等。这些材料往往更能客观、详细地反映真实情况。
        四是按照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请各检查组在9月25日以前提出各自的检查报告,内司委在10月中旬提出执法检查总报告稿。执法检查报告要突出重点,既要讲成绩,讲经验,也要讲问题,还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成绩和问题都要有具体事实,不能只有概念性的东西。
        五是执法检查组要轻车简从,谢绝层层陪同。要严格遵守廉政的各项规定,不吃请,不受礼。

        四、执法检查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
        重视并搞好舆论宣传是扩大执法检查效果的有效途径。要根据《2004年常委会执法检查新闻报道计划》,认真搞好这次执法检查的宣传工作。常委会执法检查新闻组要与全国总工会及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就工会法执法检查的宣传工作制定计划,确保落实。要借助此次工会法执法检查的契机,鼓励和支持有关方面进一步大力宣传工会法,宣传工会的性质和作用,宣传贯彻实施工会法的经验和效果,宣传支持工会工作、关心职工权益的先进企业和企业家,努力把执法检查的过程变成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提高全社会工会法意识的过程。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突出问题及其改进情况,可组织记者进行专题采访和报道。
        最后,我希望大家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工会法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以满腔的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好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
        中国人大网 2004年9月6日  责任编辑 崔丽霞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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