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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工会法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   浏览字号: 2004年10月23日 00:00
        编者按:今年10月是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3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于9月中旬对部分省市展开工会法执法检查。本报和全国总工会围绕贯彻工会法的有关情况,组织了几位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领导同志的文章。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王兆国
        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执法检查。吴邦国委员长明确要求,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推动全社会充分认识新时期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贯彻落实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切实解决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全心全意依靠方针贯彻落实的本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阶级基础、促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一、要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一贯方针。我们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工人阶级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地位没有改变。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用法律手段保障工会组织履行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自己的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工会的地位作用,十分注重加强工会的法制建设。早在1950年,我国就制定颁布了工会法,成为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制定的三部法律之一。1992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工会法。2001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对工会法又作了修改。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通过推动工会法的实施,确保党的这一方针进一步落到实处,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
        二、要把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工会法赋予政府的职责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就是要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政府只有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才能有效地保证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同样如此。在工会法的实施过程中,工会组织要履行基本职责,发挥积极作用,离不开政府及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我们的工会不同于西方的工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在维护职工利益上与政府是一致的。2001年修改的工会法,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加大了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会依法开展活动方面的责任,并为此增设了法律责任一章,具体规定了其对违反工会法行为进行查处的责任。可见,贯彻实施工会法不是工会一家的事,全社会首先是各级政府都负有责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司法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会法的执法力度,对各种违反工会法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依法坚决予以查处。目前在这方面,有些地方的领导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促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进一步认识各自在工会法的实施中所肩负的责任,把贯彻实施工会法纳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建设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中去,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为工会法在全社会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要把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工会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任务
        一是要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下功夫。当前,拖欠职工工资、安全生产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这次执法检查,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重点,督促有关方面建立健全维权机制,切实解决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要积极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要突出强调职工群众的民主参与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必须经过职代会。在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同样要得到尊重和保护,特别是要保证工资社保不拖欠、劳动条件有改善、人身安全有保障。
        二是要在促进工会组织建设方面下功夫。必须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按照工会法“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最广泛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目前,工会组织建设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依然较低。这次执法检查,要把促进工会组织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地方人大在制定相关法规、地方政府在出台招商引资政策时,要正确处理建立良好投资环境和组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要使不同形式所有制企业正确认识和处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积极建立工会,与职工共谋企业发展。
        三是要在改善工会工作环境方面下功夫。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各级党政重视解决工会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工会有效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创造更好的条件。工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甚至在履行职责时遭到打击报复,一些地方和单位工会的独立法人地位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等,这些问题也需要妥善加以解决。
        工会法执法检查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检查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看待工会法的贯彻实施。要注意引导职工在党的领导下,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来实现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工会法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各级司法机关要主动做好有关工作。各级工会要依照工会法的规定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者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理直气壮贯彻实施工会法  坚定不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成思危
        当前,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任务非常艰巨。有的地方把贯彻执行工会法与改善投资环境、发展地方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严格贯彻实施工会法,会影响外商投资,影响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这是一种糊涂的认识,也是绝对不允许的。贯彻实施工会法,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有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如果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经常闹纠纷,就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工会法在保障社会的公平和公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级工会组织要理直气壮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会法。
        当然,我们要强调法律的重要性,也要强调法律责任,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企业和个人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民营企业在税费征收、融资、优惠政策等方面要求一视同仁,在遵守贯彻工会法上也要平等执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法院等是工会法的执法主体,必须维护好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坚定不移地维护、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法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要维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加以阻挠。不管是什么“资”,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就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国的工会与国外的不一样,它既维护职工的权益,同时也促进企业的发展。这方面,境外投资者及民营企业家的认识整体上还有差距,有的甚至有抵触情绪。对此,我们一方面要晓之以理;另一方面也要运用行政、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二是要保证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相比,更具有规范性、公平性,还可以节约管理成本,一旦发生劳动纠纷,集体合同作为判决的依据也更具有法律效力。推行集体合同还可提高工会的威信,增强工会凝聚力。三是要保证工会和职工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企业在作决策时要让工会列席会议,听取工会意见,企业不能自行作出决定。四是要探索在三资、民营企业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的方式。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五是要保障工会经费及时足额缴纳。这也是工会法明确规定的。但是目前确实有拖欠甚至抗缴的情况,对此要加大执法力度。六是要保障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工会干部任职期间不能随意调动其工作和非法解除其劳动合同,是工会法明确规定的。
        作为工会法的执法主体,政府及其劳动部门要加强对工会法贯彻情况的检查督促,法院也要按社会公平原则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执法,让违法行为付出高成本;作为工会法的责任主体,工会一方面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积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资本与劳动既是一对矛盾,又相互依存、相互转化。企业垮了,谈何职工权益。反过来,企业不考虑职工权益,又怎么搞得好企业。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顾秀莲
        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工会法重要性的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方面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没有变,职工群众国家主人的地位没有变,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没有变。而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就是要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这是个关系到能否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职工群众积极性,能否实现好、发展好广大职工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加大对工会法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以企业经营者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促使他们学习工会法,了解工会法并在工作中自觉贯彻工会法。
        要进一步加大工会组建力度,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要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切实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力争最广泛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要特别注意用新的思维方法来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各种所有制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努力提高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会法的执法力度,切实承担起工会法执法主体的责任。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司法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会法的行政执法力度,对各种违反工会法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问题严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要把贯彻实施工会法纳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中去,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为工会法在全社会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所有制结构、职工队伍结构和劳动关系的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工会法的贯彻实施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我们要特别注意加强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症结,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贯彻落实工会法,难点是建会,重点是维权,焦点是执法,切入点是宣教。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找出办法。比如对于各种类型的企业,我们要注意研究怎么样才能既把职工组织起来,努力维护好他们的权益,同时又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努力实现职工和企业的“双赢”。特别是要注重加强各种维权机制和制度的建设。要善于运用创新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使工会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度不断提高实施工会法自觉性
  习近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的一部法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委必须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自觉性,更好地支持工会组织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党联系职工群众坚强的桥梁和纽带。
        近年来,浙江省委在贯彻实施工会法的实践中,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强调工会的力量在组织、工会的职能在维权,工会的作用要发挥,切实加强了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今年4月,省委召开了全省工青妇工作会议,制订出台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新世纪新阶段工青妇工作领导的意见》,对工会等群团组织按照法律规范履行各自职责,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具体的要求。在省委的重视下,省人大常委会把完善涉及工会和职工权益的地方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和修改了《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地方法规,同时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各级政府进一步明确了作为工会法执法主体的责任,支持工会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特别是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充分肯定我省贯彻实施工会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也指出了我们在工会法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差距。我们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把贯彻实施工会法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方面,进一步抓紧抓实各项工作。
  (作者为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贯彻实施工会法是党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
  闻世震
        贯彻实施工会法与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密切相关,是党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是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重要法律保障。
        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正处在振兴的关键时期和改革的攻坚阶段,下岗职工比较集中,部分职工的生活也遇到了暂时困难,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高度重视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紧迫的问题,积极支持工会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通畅工会源头参与的渠道,重视和听取工会所反映的职工群众的要求和呼声,使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帮助工会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工会努力为解决困难职工就业难、就医难等实际问题,多做一些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好事与实事,增强工会在职工中的凝聚力,密切党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振兴创造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贯彻实施工会法,党委要依靠和支持工会做好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工作。振兴的伟力蕴藏在广大职工之中,振兴大业为职工群众发挥聪明才智和创造力提供了广阔的活动舞台。开展群众经济技术活动,把广大职工动员和组织到振兴的实践中去,是工会组织服务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职责和优势所在。
        贯彻落实工会法,党委要配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这是党领导工会组织的重要责任,也是工会依法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组织保证。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的要求,选配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特别是选配好工会主要领导干部,实行工会领导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交叉兼职制度,提高工会领导班子的整体战斗力。
  (作者为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依法纠正违反工会法行为
        张宗源
        修改后的工会法颁布实施以来,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来看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工会组建依然较难,二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责依然较难,三是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仍较严重,四是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仍然突出。
        以上问题,必须依法予以纠正。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严格执法。立法不是最终目的,法律的有效实施才是立法所要求的目标。立法不执行,不仅立法的目的无法实现,而且还会失信于民,挫伤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阻挠和限制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民主权利、对工会干部履行职责打击报复、拒不拨缴工会经费、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把工会法赋予工会的调查、交涉、责令改正、提请政府依法处理、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充分运用起来,把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穿到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全过程,进一步依法建立健全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职代会制度、职工董监事制度以及源头参与机制、调整劳动关系机制、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劳动安全保护监督机制、职工法律援助机制,使工会组织履行维权基本职责的工作力度更大一些,措施更得力一些。
  (作者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要在重点难点热点上下功夫
        赵林茂
        修改后的工会法适应了新形势的要求,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既包括职工的劳动权益,也包括职工的民主权利。今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工会法进行检查中发现,侵犯职工权益的问题还屡屡发生。
        突出维权职能,就要在基层建立和完善能够充分表达和维护职工利益的维权工作机制。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职代会制度,充实和完善职代会职权,保障职工各项民主政治权利的落实;要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职工加强沟通、共谋发展、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要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其前提就是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这是工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然而,现实的情况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却始终滞后于快速持续的经济发展步伐,滞后于不断壮大的职工队伍,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违法侵权现象严重,非公有制企业已经成为了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薄弱环节。工会法是国家基本法律,贯彻实施工会法不仅是工会和工会干部、职工群众的事,也是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
  (作者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来源:《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23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 崔丽霞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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