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一届〕第二十七号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补选苏树林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补选聂文权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苏树林、聂文权的代表资格有效。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