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滚动新闻

推动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创新和发展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石泰峰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8月30日 16: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将直接推动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创新和发展,对法学理论研究产生重大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研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和现实基础。

    法律体系的形成,既是一个国家立法实践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也体现了一个国家法学理论研究的状况和水平。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正是立法实践的不断创新和发展,直接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将为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转型奠定坚实的立法实践基础,也将为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进一步繁荣发展提供极为丰富而系统的法律资料。同时,立法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也需要有理论的创新来指导,因而对法学理论研究提出新的要求。法学理论工作者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实践为基础,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研究。这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繁荣法学理论研究的客观需要,也是当代中国法学理论工作者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

    第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研究,要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背景、现实基础、基本经验、基本特点和基本规律,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特征、基本价值和基本功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以改革开放30多年来立法发展的规模和法律、法规的一定数量为前提的,但是,法律体系的形成并不是简单的数量指标体系,也不存在一个可以普遍适用的绝对标准化的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在总结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法制建设的深刻教训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适应经济社会体制转型和法治化的要求而构建起来的。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不同于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三,适应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并不是法律体系的终结,而是一个新阶段的开始。因此,必须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新挑战。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战略转变,深入研究完善法律体系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深入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即将形成的法律体系在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功能优化问题。要适应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领域的立法理论研究,特别是完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法律制度。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对社会领域立法的理论研究,完善维护社会公平,加强社会管理、健全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方面的法律制度。要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加强对环境资源方面立法的理论研究在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方面,要认真研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法律主干的相配套问题。适应立法工作的重点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向完善这个法律体系转变,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对立法规划、立法程序、立法标准、立法评估的研究,提高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水平。要深入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和完善执法体制、司法体制的内在联系,促进法治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协调发展。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杨胜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