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区人大常委会出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培训开班仪式
6月17日上午,区法院举行2010年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培训开班仪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江介华、副主任杨光炜出席会议。
会上,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秋良通报了区法院自2005年以来人民陪审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提高人民陪审工作的四项举措:一是提高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思想认识。全院上下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工作对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提升司法公信所具有的积极意义。 二是继续做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抓好对人民陪审员的岗前培训,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各项素质;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三是努力为陪审工作提供各项必要的保障。从落实专项经费、提供休息场所和必要的学习资料、建立协调联络机制等方面不断加大保障力度。 四是积极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途径。从机制上确保“法、理、情”的融合,在培训模式、参审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途径。
江介华主任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区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四点要求:第一,牢记使命,充分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力。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及时、认真参与陪审工作。 第二,努力学习,切实提高参审履职能力。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学习,深刻理解和谐司法的理念,着力提高自身参与审判工作的基本能力,以便更好地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职能。 第三,联系群众,做好社会主义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到周围群众中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司法外部环境。 第四,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社会阅历丰富、熟知社情民意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同时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