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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学平:建议把“农民工”称号改为“新型工人”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4月29日 11:16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龚学平委员认为杨部长的报告作得很好,完全同意。

他说,每次听报告,一听到讲“农民工”,我就感到心理很别扭。因为农民离开农村,到城市来打工,是过去就有的事情,农民进城做工就是工人,从商就是店员,从来不讲是“农民工”,如果讲“农民工”的话,我们在座的很多人就是农民工的子弟。如果把农民进城务工称为“农民工”,会产生两个不好的影响,一是用工单位容易对进城务工的农民采取歧视政策,同工不同酬;二是政府在社会福利、职工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往往把“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分开对待。由于这种歧视政策,进城农民来容易与城市产生隔阂,与城市的居民产生隔阂,产生自卑感,所以我建议把“农民工”的称号改为“新型工人”,或者“新生代工人”为好。因为工人按照性别来区分,就是男工、女工,按年龄区分就是青年工人、老年工人,按技术区分就是普通工人、技术工人。我们今天讲的“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后在当前新形势下产生的一个新型的工人群体,所以我认为把他们称为“新型工人”或者“新生代工人”。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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