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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方案等报告

来源: 甘肃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3月31日 14:43

  3月3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兰州召开。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受省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了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方案及2010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今年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55亿元,省级留用45.53亿元、转贷市县9.47亿元,其中的18亿地方政府债券将为老百姓办14件实事。

  资金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

  依据规定,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要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必须优先保障2010年及2009年后两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地方配套,确保不留缺口;足额配套后债券资金尚有剩余的地区,优先安排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经常性支出。

  地方政府债券收支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后,由中央财政统一代办偿还。地方财政要足额安排地方政府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及时向中央财政上缴本息、发行费等资金。未按时上缴的,中央财政根据逾期情况计算罚息,并在办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扣回。

  财政支出预算将超1437亿元

  据悉,今年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财力总量比年初预算相应增加37亿元,达到833亿元。财政支出预算在年初基础上相应增加37亿元,将达到1437亿元以上。此外,省级财政支出预算在年初基础上相应增加27.53亿元,调整为249.23亿元。

  18亿元主要用于为民办实事

  55亿元债券资金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省级留用45.53亿元,其中18亿元打入省级财力年初在预算中作了安排,主要用于为民办实事事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7.98亿元,农村民生工程2.36亿元,医疗卫生0.1亿元,教育4.3亿元,水利建设1.5亿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亿元,就业和社会保障0.26亿元,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0.5亿元。其次,新增安排中央扩大内需配套、部分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灾后重建资金27.53亿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67亿元,农村民生工程0.63亿元,生态建设工程0.5亿元,医疗卫生0.6亿元,教育文化1亿元,水利建设0.23亿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9.5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3亿元,就业和社会保障0.3亿元,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0.1亿元。另外,转贷市县9.47亿元,相应增加市县财力,由市县负责偿还。

编 辑: 向航
责 编: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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