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0年3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翟志峰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润乾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二)
任命:
李永强、孙渝安、秦安祥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景万宗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杨明德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
齐士树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景万宗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杨明德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焦玉珍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三)
任命:
丁恒、王果毅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南崇敬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编 辑: 向航
责 编: 向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