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滚动新闻

中国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

来源: 新华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3月13日 16:04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顾烨 傅双琪)一场20分钟的立案听证会为苏州市民李双林节省了2万多元诉讼费。与法官的当面交流,让他充分了解了法院不予立案的前因后果。

  李双林因为房产分割纠纷决定起诉自己的好友。然而,经过初步审查,苏州市沧浪区法院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无需进入诉讼程序。

  法院立案庭庭长潘政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李先生坚持起诉。因此,我们决定启动立案听证程序。”

  通常,公民递交起诉书,法院决定立不立案都通过书面材料,法官与当事人并不现场讨论。不过,今年3月,法院引入了现场听证,对一些不属于法院主管或不必进入诉讼而当事人又坚持要求立案的纠纷进行听证,原被告双方都可在现场陈述意见。

  “这项措施在保证立案过程透明规范的同时,能有效帮助双方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潘政说。

  这个基层法院的听证会是中国改革司法体制推进司法公开进程上的一小步。11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今年的工作重点中列入了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作报告时承诺,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晓苏说:“有时候,法院审结的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可当事人就是不认同。从中折射出的问题还在于公开程度不够。”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司法公开是赢得公众对司法系统信任的最有效途径,也是保证司法公正和避免腐败的有效途径。“以我作为法院特约监督员的经验,越是公开的审判,公众质疑的声音越少。”

“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的进步,公开已经不是司法机关主观上愿不愿意,而是客观形势的要求。”他说,“公众对实现知情权呈现出日益强烈的要求,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是回应这种需求。尽管这个条例并不适用司法机关,但是法院也应该顺应社会的大趋势。”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在全国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和庭审直播,以及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全国人民陪审员的数量由5.7万人增加到7.7万人,参与审判了63.2万件案件,与2008年相比增加了25.1%。

今年1月1日起,陕西三级法院正式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每月第十个工作日前,将上月裁判文书在法院网站上公布,公开的时间不少于半年,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犯罪等未公开审理的案件则除外。

目前陕西已有114个法院建立了官方网站,并开展庭审网络直播。

陕西省高院副院长曹建国说:“裁判文书网络公开,是为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同时拓宽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

马怀德认为,除了审判结果的公开,过程公开也很关键。从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批捕起诉到法院审判执行,在不妨碍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都可以探索向公众公开的机制。

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律师郁苏宁希望,司法机关能稳步推进各类二审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国家赔偿案件能举行公开听证,或者尝试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

“司法公开的过程中,舆论压力可能会影响法官客观中立的审判。因此公众参与和媒体监督也应该有准则、有底线,以理性表达和维护司法公正为原则。”马怀德说。

编 辑: 温会兵
责 编: 温会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