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今天上午,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在驻地举行第六次全团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湖南团团长张春贤,副团长周强、戚和平、李江、于来山、谢勇、甘霖出席会议,戚和平主持会议。
发言中,代表们认为,今年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立意高远,主题突出,举措有力,文风朴实。报告始终贯穿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人大的重要职责,突出了依法治国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谢勇代表在发言中说,报告守法务实,理性创新,对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他建议,在贯彻落实《监督法》时,要及时总结经验,给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给予指导。
刘湘娥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在提高法律执行能力、提高监督实效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
姜玉泉代表在发言中说,地方人大工作要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多做谋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
刘本之代表认为,立法要从实际需要出发,防止立法的滞后,防止法律条例之间的冲突,防止法律与实际情况相脱离。
秦希燕代表建议,要设立一定数量的专职代表,确立代表履职的计划,鼓励代表集中视察。
张剑飞提出,要加快立法进程,同时科学选题立法。
李维建建议,人大要超前考虑,应该成立专门的独立的立法机构。
文花枝、王填、黄志明、张苹英、彭爱华、阳国秀、刘爱平、任玉奇、张放平等代表也先后发言,提出了对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编 辑: 董真
责 编: 董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