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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创新监督方式 增强预算监督实效

王杰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5月11日 16:22

财政预算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事物的具体体现。随着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资金运行活动越来越频繁,如何创新预算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进政府依法理财成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一项重大课题。近几年来,远安县人大常委会把财政预算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从提高履职素质着眼,从健全制度着手,从创新机制、改进方式着力,特别是认真执行《监督法》、《预算法》的规定,把监督触角延伸覆盖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建设的各个领域,在增强财政预算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推动了财政预算监督由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相结合的转变。

一、强化常规监督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监督工作水平,确保监督实效,我们从改进法定议题的监督方式着手,实施了“三个坚持”的转变。

(一)坚持事前介入。对县人民政府需提请审查批准的事项,在初审、审议前,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调查。为了确保调查的真实性,增强调查的针对性,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专班,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详细周密的调查方案。一是到国税、地税及财政等部门,重点调查是否应收尽收、预算资金拨付、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落实情况;二是到部分乡镇,重点调查惠农资金到位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重点调查部门预算制度执行情况、重点保障经费拨付到位情况;四是到部分重点企业,重点调查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企业达产达效情况。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提高预算的执行力。

(二)坚持事中审查。针对县人民政府提请审查审批的事项,根据调查、视察所掌握的情况,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及民生需求,切实做好常委会审议工作。同时,适时做好年度预算执行中的相关审查。对县直部门预算,在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审查的同时,延伸审查了预算单位的细化方案。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有关财政方面的报告时,实行分组讨论初审,再确定中心发言人集中审议,并对相关报告在常委会会议上实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增强了财政部门的责任意识。

(三)坚持事后问效。一是拓宽监督领域。财政资金和公共性、社会性的资金运行管理公开,是政府公开透明的重点领域,这些公共资金收入多少、如何运行、用在何处,要求财政部门按季度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以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中期督办。对人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在督办过程中,由财经委牵头,组成专班采取调查、视察、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等形式不定期的进行中期督办,进一步增强落实率。三是实行问责制度。对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报告和资料、不按规定办理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或在办理中敷衍塞责、存在突出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实行问责通报,并限期整改。

二、强化重点监督

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通过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着力支持公共财政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改进监督方式。对财政预算监督议题的确定上,除法定议题外,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发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拓宽监督视角,既要依托财税部门,又要拓宽监督领域,科学选择事关全县经济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议题开展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和推行了议题选择公开、调研方案公开、审议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制度。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做到问卷调查与网络调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走访群众与座谈讨论相结合、肯定成绩与指出问题相结合、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的“五结合”方式,坚持在听取和审议财政、经济专项工作报告之前,组织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小组,通过走访调查、座谈讨论、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情况,为提高审议质量奠定基础。不断增强了财政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二)突出监督重点。突出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等监督重点,既要到财政部门通过查阅帐簿、听取汇报等形式检查支出的落实情况,又要到相关部门核实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较好地减少了财政资金支出的随意性。

(三)注重协调收入。人大常委会虽然不处于经济建设的第一线,但在营造良好的财税收入环境、依法协调组织财税收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紧密的优势,开展了一系列调查,提出了一系列有建树的建议,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为县委科学决策发挥了较好作用。如我们立足于促进全县金融事业发展、实现银企合作双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常委会以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向县委提出了建议报告。为了全面了解远安县磷、煤、木材等主要自然资源消耗利用状况与财政收入的影响情况,将资源利用与财税收入情况的调查纳入常委会议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三个调查专班,历时5个月先后深入到七个乡镇、21家企业开展了广泛调查,形成了向县委报告的《关于我县主要自然资源消耗利用状况与财政收入影响情况的调查报告》,得到县委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三、强化深度监督

强化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联手开展预算执行深度监督工作。

(一)建立审计联系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建立了人大财经委与政府财经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就预算审计监督重点事项,要求财政、税务、国库等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保持与审计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每年预算执行审计前,把人大预算监督重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审计部门,使其进一步完善审计方案。在审计过程中,尽可能为审计工作排忧解难,为预算执行审计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增强审计针对性。在审计对象安排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度关注资金流量较大、对地方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部门,高度关注事关全县经济支柱产业发展的重点部门,高度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资金,高度关注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重要影响的部门,重点安排对这些部门的审计,力求审计监督重点与政府工作中心紧密对接。在审计内容确定上,突出重点,提高质量。一是从廉政建设着手,结合执行部门预算实施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提高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二是从健全机制着手,对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文题,把好预算编制关、监督管理关和实施执行关,促进预算制度的改革创新。三是从促进财政收支的合法性着手,既要审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又要突出审查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通过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在审查和评价部门职责履行的全面性、专项资金的效益性方面进行探索。在审计重点把握上,主要围绕本级财政预算执行,选择重点部门、重点资金进行审计。重点部门主要选择担负着组织收入、分配支出、调控与管理的部门以及财政支出比重大、预算外收入多、负有一定资金分配权的部门;重点资金主要选择农业资金、教育资金、科技经费、社保资金、卫生资金、城建资金等。审计对象确定后,根据审计对象的行业特点确立审计重点和内容。如对财政部门审计主要核查预算批复情况、决算批复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预算收入是否依法计征、足额入库和预算支出是否按照进度和计划核拨款项;对税务部门审计主要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和税收征收的管理情况,是否做到了应收尽收等。

(三)充分运用审计成果。预算执行审计成果不仅是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的重要依据,而且还是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评议“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好审计成果,充分发挥审计在维护财经秩序、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廉政建设和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人大对财政预算审计监督的实效性。近两年来,通过审计部门查出的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资金两百多万元,并监督审计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强化专项监督

立足科学发展,紧扣核心战略开展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履行职责中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紧扣核心战略开展监督。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县委提出了“工业立县”核心战略,县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中,紧紧围绕“工业立县”核心战略开展监督。一方面从改善创业环境着手,以优化环境、服务中心为载体,以电、路、气、信息网络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力度,着力解决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要素瓶颈,促进部门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强化法治保障,保护公平竞争,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软环境。另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委安排,实行常委会领导联系企业制度,致力协调、服务企业发展,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既履行监督职能,又培育了财源。

(二)紧扣科学发展开展监督。远安的磷矿资源十分丰富,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大,采矿企业掠夺式开采、采富弃贫、大量销售原矿石等现象比较普遍。为了建立长效的财税收入来源,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提请,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实施磷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战略的决定》。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立足远安县的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坚定不移地实施以“厂矿一体化”为核心的“采选结合、矿肥结合、矿化结合、肥化结合、矿厂结合”的发展方略,着眼于把长远调控目标确定在中低品位磷矿石开发利用上,依法实施磷矿限量开采、全层开采,引导和支持磷化工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决定》实施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对《决定》的实施情况都要开展跟踪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磷化工加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磷化工加工企业提供的财税收入所占比重达50%以上。

(三)紧扣财源建设开展监督。为正确处理好“吃饭与发展”的关系,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财源建设投资体系,县政府从2004年起就建立财源建设资金。财源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上级各种专项资金,资金使用上将政府服务与管理功能融为一体,以营造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着力点,加大对骨干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培植后续财源,增加财政收入。为了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县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源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支持政府累计筹集财源建设资金近4亿元,扶持发展规模以上企业达50多家,年实现财税收入近4亿元,而且近年来均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使远安县财税收入步入快速增长的快车道。

回顾近年来的财政预算监督工作,主要有以下五点体会:

第一,争取县委重视是做好财政预算监督的重要保障。及时将财政预算监督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及工作成果向县委报告,主动争取县委的领导和支持,才能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实质性监督。第二,突出重点是做好财政预算监督的关键环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财政预算执行的过程中,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要善于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开展监督,才能不断提高监督实效。第三,创新方式是提高财政预算监督质量的有效手段。做好新形势下财政预算监督工作,必须要有创新的工作理念,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才能不断适应发展的需要。第四,规范制度是做好财政预算监督的基础。既要注重法律的严肃性,又要注重在实际工作中的灵活性,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才能保证财政预算监督的规范性。如《监督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修订完善了《远安县预算监督办法》,明确规定了预算监督的内容、重点、原则、程序及有关时限要求,为规范财政预算监督提供了较好地制度保证。第五,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财政预算监督的重要前提。要进一步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努力做到善于监督、敢于监督,要充分应用法律效应理志气状的进行监督,才能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做好新形势下财政预算监督工作,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需要在不断的探索中改进和完善。我们将借鉴兄弟县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强化预算监督的宝贵经验和做法,在预算监督机制、工作方式上不懈地改进和完善,为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作者系湖北省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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