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
吸收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提升
10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作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外商投资法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部署,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外商投资法的贯彻实施,根据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
“累计听取了200余家外商投资企业和10余家外国商协会关于法律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在实地检查中,走进外商投资企业了解情况,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人、管理层、职工深入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他们对法律实施情况和改进工作的意见。专门召开执法检查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在华的欧盟商会、美国商会、德国商会、日本商会、韩国商会、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等外国商协会和部分知名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建议。”陈竺强调本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充分注重听取外商投资企业意见。
大数据分析显示,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社会公众对外商投资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舆论平均满意度达到98.2%。
陈竺介绍,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深入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外商投资环境持续改善,吸收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提升,法律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外商投资金额稳步上升。在全球跨国投资低迷的背景下,我国吸收外资逆势增长,2020年和2021年分别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0000亿元和11494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连续两年超过10%。今年1月至8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927亿元。
外商投资企业数量持续增长。2020年和2021年我国年均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3万户,截至今年9月底,登记在册外商投资企业45.5万户(不含分支机构)。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超过2000家。
外商投资布局不断优化。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达80%,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效益提升,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比近30%。东部地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80%以上,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快速增长。
外商投资的作用贡献日益凸显。外商投资企业带动了全国约1/10的城镇就业,贡献了约1/5的工业增加值、1/6的税收收入、1/3的进出口总值,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介绍,外商投资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有关方面反映当前仍然存在负面清单制度限制或禁止进入领域不够具体和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定标准、获得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等方面被区别对待,外商投资权益保护不足,外商投资管理有待优化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大数据分析显示,27.4%的舆论期盼提升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执行效果。
报告还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提出了意见建议。(张天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