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袁驷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袁驷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袁驷:2017年修改水污染防治法重点强化了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第五章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饮用水生产、管道输送、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监测都有严格规定,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检查发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还存在短板,二次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力,难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请问,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依法强化水源地、水质净化、二次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回答问题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谢谢,尊敬的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大家好。在具体回答袁驷委员刚才的提问之前,我想先就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简要谈两点认识体会。
第一,这次执法检查特点鲜明,成效显著。作为配合方,我们生态环境部不少同志,包括我本人在内,有幸随同参加了这次检查,确实感触非常深刻,也很受教育。我们认为和相信,这次执法检查一定会对下一步水污染防治法的落实,以及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展起到很大很好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第二,这次执法检查发现和指出了八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认为客观准确、让人警醒。水污染防治工作这几年应该说确实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反映到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还是非常明显的,包括今年1-7月份,都保持了比较好的势头。但是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很大,包括水环境问题,也包括我们工作层面,尤其是生态环境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工作层面的不足和短板还是非常突出,总体形势非常严峻,任重道远。这也警示和要求我们后续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下更大气力攻坚克难,既坚定不移打好攻坚战,又坚持不懈打好持久战。
确实,过去这些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经过各方努力成效无疑是显著的,这也使得我们非常有信心,只要是坚持不懈抓下去,还会取得更大的成效。但是,不仅这次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也切实体会到问题和短板还比比皆是,有的还非常突出和严重,这也要求我们后续一定要继续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力争我们水生态环境质量能够得到更大的改善。
下面我回答袁驷委员提出的问题。根据工作分工生态环境部主要是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水源地保护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这几年我们一直将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推进,着力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完善水源地管理制度,我们先后制定发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技术规范,还有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多个文件,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出台之后,我们又会同水利部,在今年印发了《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之前主要是针对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村这一块基本上没管。今年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之后,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要求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也纳入监管范畴。
第二,强化水源地环境监管。从2017年起,我们联合水利部开展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主要是三项内容:一是划界;二是立标;三是治理,先排查发现问题,然后治理问题。三年分三步走,第一年是对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进行专项整治,一共整治了319个水源地490个问题,全部完成,这是2017年。2018年针对长江经济带县级及以上城市,然后是全国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一共整治了1586个水源地6251个问题。到目前为止,除了3个问题没有到位以外,其他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三是2019年对全国其他剩余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大概899个水源地3626个问题进行整治,目前为止已经整治了3000个问题,达到了81%以上。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一共是2804个,大概超过1万个问题都能够整治完毕,这就为我们饮用水水源地的保障工作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第三,推动上下游协同治理。我们积极协同财政部等部门,这几年一直指导支持各地建立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包括早年浙江与新安江、河北与天津、广东与福建、江西与广西,还有北京与河北等等,也发挥了比较好的作用。
第四,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我们制定了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督导地级及以上城市每个月、县级及以上城市是按照季度来公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目前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除了一些边远地区个别城市,全国绝大部分市县都按要求公开了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我们生态环境部门主要是负责水源地,有效促进了公众参与,强化了水源保护责任的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相关工作做好,最重要的是把县级及以上城市2804个水源地问题整治到位。一是会同水利部从今年开始,把农村千吨万人级的水源地摸排清楚,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超过一万个,大概在10500个左右,划界已经完成了2/3,后续还有1/3,今年摸排清楚之后,明年把相关问题整治到位。二是鼓励支持更多地方建立相应横向的生态补偿机制,协同保护跨界、临界的水源地环境安全。三是持续继续完善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回答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我们部的职责是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做好水质信息公开工作。我们主要开展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出台了《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的规定》、《供水、供气、供热等供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明确供水企业水质检测及信息公开要求。二是每年实施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要求地方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督促地方供水主管部门,督促当地供水企业公开水质信息,接受公众查询。我们将针对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抓紧开展整治,同时进一步指导督促供水企业进一步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做好水质信息的公开工作。
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回答问题
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尊敬的战书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同志们,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卫生健康委的职责主要是对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开展健康风险的评估工作,保证饮用水水质质量。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基本状况和变化趋势。从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的支持下,组织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目前已经覆盖了全国所有地市县和95%的乡镇。我们把监测结果反馈到相关部门,通报当地政府,督促整改。近年来监测显示,城乡饮用水水质有比较明显的提高,特别是农村地区,水质质量改善比较明显,水质达标率和各项单项指标也有明显上升。二是精准识别病区范围,推进防病改水工作。十八大以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主要是推动饮水型氟中毒等的精准防治工作,指导地方饮水安全工作,评价防病改水的效果,防止农村地方病和传染病的流行与发生。三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年对城市集中式供水、农村大型集中供水进行全覆盖的监督和检查,对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按比例进行一些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四是开展调查研究,修订完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长江、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和三峡库区,南水北调等典型地区,持续开展饮用水污染物专项调查,较全面地掌握污染物浓度水平和分布特征,为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依据。2018年我们又启动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工作。根据我国水质特点和污染物对健康危险的程度确定水质指标,新修订的标准将于2020年颁布实施。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据我们了解,目前全国30个省份299个城市、2211个县对末梢水做到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还有一些省份,由于对法律理解的不全面、认识不够、水质达标率较低,还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区域性监测网络建设,把监测工作进一步落地落实,提升水样监测风险评估和研判的能力。同时,完善健全水质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督导检查,特别是推进末梢水水质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会后我们将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和报告精神,把下一步工作进一步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