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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带队检查可再生能源法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 山东人大网  浏览字号: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山东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9月17日至20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华带领检查组赴德州、聊城进行执法检查。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传亭、副主任委员徐春福等参加。

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直奔基层,通过现场查看、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方式,先后检查了山东通洋氢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协鑫晶辉光伏发电、武城光伏农业科技大棚、平原汉源生物质热电、德州绿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国电投乐陵风电、乐陵胜利秸秆沼气发电等有关风电、光伏、地热、生物质再生能源项目现场,与相关企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交流,深入了解可再生能源法贯彻落实情况。

王华强调,要从大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山东建设,培育新增长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重大意义,把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今后我省能源发展的重要主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坚持科技引领、创新支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产业体系,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全方位、多元化和规模化发展。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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