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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周佑勇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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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周佑勇提问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周佑勇:我问的是关于当前节能监察执法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反映出的问题。自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节能监察机构普遍存在着撤并、划转的情况,节能监察执法人员流失较多,专业化、技术化的水平不高,执法力量减弱。各地节能监察执法机构在执法能力、执法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极大影响了这部法律的整体实施效果。我要问的是,下一步在加强节能监察执法、健全节能监察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有哪些改革举措?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回答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相关要求,履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职责。从以下3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强化制度供给。出台了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等部门规章,制定实施一批工业节能标准,规范节能监察的依据、程序和方式方法,为监察执法提供制度保障。第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监察。“十四五”以来,聚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以及算力设施等新兴领域,累计对17000多家企业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用能,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第三,加强能力建设和培训。分行业分领域细化工作手册,出台了60多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手册和技术规范。针对省、市、县三级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从实施效果看,节约能源法规定的工业节能监察职能,为我们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工作提供了关键工具和抓手。近年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各地方各部门对节能监察工作非常重视和支持。但是在工作当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节能监察领域的一些制度机制,还不能够适应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的新要求。客观因素看,我国是世界第一工业大国,拥有完整的工业体系,工业企业数量众多,执法人员数量比较少,工业节能监察的特点决定了执法人员需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节能监察执法人员要同时熟悉多个行业和领域的工艺、工序以及设备运行,要精通能耗报表、购销发票、库存记录等一致性校验,这些都对执法人员提出了能力上的挑战。主观方面,也还有一些差距。周委员刚才提出的问题,有客观的因素,但是主观上也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相信通过积极作为,能够有效缓解和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监察执法,从以下3个方面做好工作。第一,突出制度机制创新和能力提升。加快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修订。根据技术进步情况,适时提高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相关标准要求,及时制定算力设施等新兴领域的相关标准。工业节能监察是个技术活,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节能监察标准规范等业务培训,做好技术支撑。第二,突出执法效能提升。发扬过去的工作经验,突出重点,把节能监察作为提升行业治理效能的重要工具,针对主要耗能行业,或者是高耗能行业比较集中的、碳排放管控难度比较大的重点地区,加大专项工业节能监察力度。今年我们首次将多晶硅行业纳入监察范围,促进光伏低效产能节能降碳改造,取得了初步成效。第三,深化工业节能监察结果应用。首先是做好跟踪问效,对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切实发挥节能监察“兜底”作用。其次,抓好工业节能监察结果的信息公开,依照程序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相关事项,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三是,要把工业节能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好经验进一步推广,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予以借鉴。最后,要抓好政策协同,把工业节能监察和碳排放相关制度政策统筹起来,协同抓好工作落实。 
编 辑: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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