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保护好黄河
12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此次专题询问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四次专题询问,也是监督法修改后的第一次专题询问。
“实践中还存在对法律的理解、执行、配套不够的问题,尤其是在流域保护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与法律的规定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下一步对依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哪些打算和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忠梅第一个提问,直击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我们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将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表示,下一步,将从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凝聚全流域保护治理合力等方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李高提出询问:“从开展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各地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就是水资源短缺。应当如何正确认识和有效解决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下一步会出台哪些重要的政策措施?”
“黄河流域水资源量只占到全国的2%,但是黄河流域却承载了全国12%的人口,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23%,耕地亩均水资源量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5%,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远超40%的生态警戒线。”水利部部长李国英说,在联合国划定的标准里,黄河流域就是典型的严重缺水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水资源短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最大的压力也在于水资源短缺。为了解决黄河流域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水利部将在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并抓紧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政策体系,跟进出台系列政策措施。
“面对流域水资源短缺的客观现实,在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吴普特补充提问。
“抓牢排污口这个‘牛鼻子’,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说,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针对湟水河、渭河、汾河等黄河主要支流流域及宁蒙灌区,持续推动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农田退水等污染治理,力争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同时,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沿黄858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
“不少地方反映,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在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防治、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方面都存在资金缺口。”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蒋云钟非常关注中央财政如何更好支持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回应:“沿黄9省区大多处于中西部地区,流域高质量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2019年到2023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沿黄9省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4.41万亿元,为地方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实施现代化节水改造、增强水害灾害防御能力、保护弘扬黄河传统文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供有力保障。自2020年起,财政部专门设立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在普惠政策外,对沿黄9省区给予特殊支持,2020年到2024年已经累计安排360亿元。”(张天培)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