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 巩固高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人民日报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倪弋)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此次执法检查是高等教育法颁布以来首次开展的执法检查,旨在全面了解法律贯彻实施情况,依法推动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以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报告认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与党中央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高等教育需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法律实施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建议,坚持立德树人,巩固高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要理直气壮开好思政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实效性。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既注重“教得好”,更注重“学得好”,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化体育评价体系改革,把学生健康水平列入高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鼓励高校以高水平的科研支撑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强化科研育人。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注重师德师风考量,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加大优秀教师典型宣传力度,坚守科研诚信和伦理底线,坚决查处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深化高校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探索试行高校分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
报告还建议,要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分类设置标准和办法,建立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经费投入、人事管理、质量评估、监测评价等制度,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差异化发展,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格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依法界定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教育治理中的职责权限,减少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事务的干预,发挥学校办学主体作用,让学校安安心心地发展,让教师安安静静地上课。尽快研究出台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