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今秋起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齐凯 包旸
东北网齐齐哈尔10月9日电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全面实现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齐市将城市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从根本上完善对城市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实现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由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下发的相关方案明确规定,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要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同时明文规定,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并取消借读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学杂费200元、初中每生每年学杂费240元。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资金负担办法实行中央、地方按比例分担的办法,由中央负担50%,省级财政负担20%,市及区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市直学校市级财政负担30%,区属学校区级财政负担30%。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以前,已经安排用于城市义务教育的经费绝对不能减少,要确保免除学杂费后不低于原来的投入水平。同时出台的一些配套政策还明确要求,要逐步提高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要建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长效机制,要统筹城市区域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水平,还要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