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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到黔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

来源: 贵州日报  浏览字号: 2008年08月04日 16:12

    6月16日至22日,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毅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朱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何晔晖率领的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7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主持汇报会,副省长刘晓凯代表省政府作汇报。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取得了明显成效。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制订了《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学校、社会和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努力提升未成年人科学文化素养,加大对未成年人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积极预防失足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连日来,执法检查组在傅传耀的陪同下,先后赴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实地考察了工读学校、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公益性文化设施、少教所、学校等,召开了多场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教师和基层群众、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22日上午,执法检查组与省政府交换意见时,对我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认为,我省能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各尽其责,采取了一系列比较有力的措施,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力度较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受到重视,对网吧的管理不断加强,留守儿童、流浪儿童以及孤儿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保护得到加强,各级司法机关为教育、感化、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做了大量工作。

    执法检查组还就进一步贯彻执行法律,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希望我省今后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大保护力度,落实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7日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肖永安,秘书长周忠良在贵州饭店看望了执法检查组一行。(刘超凡)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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