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许丹婷
(记者 许丹婷 实习生 杭玫报道)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7月29日上午在南宁举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主持会议。
受自治区政府委托,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宏庆向会议作了关于我区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苏道俨作了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黄必贵作了关于200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补充规定》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订《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说明和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修订《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审议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向会议作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私营企业条例(修订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条例(修订草案)》等三件法规草案修改情况的书面汇报。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及法规草案,本次会议还将申请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石然龙等列席会议。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