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主持。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本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三部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完善管理与指挥体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拓宽单位和个人报告渠道,细化有关部门报告程序;完善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的启动和解除程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虚假信息予以澄清,保障患者医疗救治等。
详细>>
草案二审稿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开展应对工作,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详细>>
草案二审稿还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