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2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大会通过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关于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0号、第71号、第72号、第73号主席令。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规划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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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时一致认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利于以法治力量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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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国歌、国徽等是宪法规定的国家象征和标志,对于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国家意识、在民族地区更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意义重大,建议进一步丰富草案中关于“维护国家象征和标志的尊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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