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一至八届香港、澳门全国人大代表是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后,根据香港、澳门基本法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主持选举产生了九、十、十一届香港、澳门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代表从1998年开始,澳门代表从2000年开始,单独组团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历届澳门代表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