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文化遗产工作情况报告有委员指出
妥善处理好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2017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委员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遗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文化遗产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保护水平持续提升,在满足国民精神文明需求、增强文化自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充分肯定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针对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委员们给出了多方面建议。
文化遗产工作保护是第一位
审议中,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两者之间的关系,引起了多位常委会委员的热议。从目前各地的情况看,很多地方在追求政绩和经济效益等因素影响下,往往更多地考虑侧重于对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工作相对较为薄弱,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非常淡薄,仍存在曲解法律,钻法律空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地方发展规划中,古迹开发往往都跟旅游开发联系在一起,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仅是为地方经济发展搭台子;一些地方领导在对待历史文化遗产时不精心,不愿意费功夫;有的地方甚至把真古迹一拆了之,建一个假的……
针对这些问题,常委会委员建议,妥善处理好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保护管理比开发利用更重要。
“相对来讲,保护管理比开发利用更具有现实和长远意义。没有高质量的保护管理,很难有高实效的开发利用。”车光铁委员建议,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好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
穆东升委员指出,要做好新时代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的总体规划,在以往普查的基础上,对全国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加强督察严格实施,按照“一盘棋”整合国家与地方工作资源,强化各级政府领导、推进和保障责任,增强主动性科学性严密性及时性。同时,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指导和投入,解决好目前存在的经费困难、安保力量不足、措施不力等问题,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机构和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大依法管理和保护文物力度。他建议通过建立和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制、在文物保护法中增加相关处罚规定等方式,解决好城乡建设过程中破坏文物及周边环境等突出问题。
“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但到基层执行的时候,挣钱往往放在第一位,文化遗产保护和过度旅游之间矛盾比较大。所谓的过度旅游,就是指超过了重要遗产、重要馆所所能容纳的旅游参观者的容量,对一些文化遗产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商业气息过浓。”令狐安委员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治理、规范和引导,加强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之间的配合。
吕祖善委员指出,文化遗产保护关键是地方党委、政府首先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其次要充分发挥民间的积极作用。“现在靠政府举办的博物馆收集文物是很困难的,既有经费的问题,也有文物鉴别和责任的问题。不少民营博物馆在这方面可以发挥很好的作用,投入很大,吸引不少群众参观。”他建议出台鼓励支持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
树立文化遗产全民保护观念
审议中,多位常委会委员强调了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性,建议要树立文化遗产全民保护的观念。
陈凤翔委员认为,当前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缺少全民保护文化遗产意识。“要真正让大家意识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光是开发利用,为了经济唱戏搭台,而是具有增进民族团结,凝聚人民力量,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巩固发展文化自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意义。”他建议从娃娃抓起,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在学校的历史、语文等课程中加进这部分内容;在干部培训中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在全民普法教育中增强提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意识。
何晔晖委员认为,应加大宣传,让每一个人都知道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以及保护重点。同时明确职责,发挥社会各方力量。“文物保护只靠国家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要发挥中央、地方、社会、民间以及每一个人的作用,让大家都能够参与进来,知道各自的职责和保护对象以及统一的规划和要求。”
“保护文化遗产,最终目的还是要深入到人心当中去。”王刚委员指出,如何让保护工作成效转化为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的社会人文价值、精神生活理念是非常重要的。“上升到这个地步,可能还需要做很多阐释研究工作。要让文化遗产的精神理念价值融入到老百姓的生活,深入到社会生活,变成精神的东西。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文化部的事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协作和努力,真正通过文化部和各个部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文化阐释工作做得更深入、更结合实际,使文化遗产能够深入老百姓心中,成为中华民族每个人内心深处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观。”
车光铁建议广泛动员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文化自觉和保护意识,努力营造深入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浓厚氛围。
加大非遗抢救性保护力度
审议中,有多位常委会委员都关注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议加快文化遗产传承事业发展、加大抢救性保护力度。
车光铁指出,从基层普遍情况看,目前文化遗产传承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提升空间很大,很多传承人才和受众群体都明显出现断层现象。一方面,现有传承人才队伍结构普遍年龄较大,文化遗产濒危问题日趋严重。同时,由于学艺周期长、经营收入低、未来成效难预测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年轻人主动融入,后继乏人状况较为突出。另一方面,从基层实际情况看,大多数文化遗产明显缺乏经营性、长期性的展示平台,能够体现和适应现代生活的时代精品相对较少,群体逐渐缩小,不了解、不熟悉文化遗产的现象非常普遍。他建议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传承人才培养体系,切实加强对优秀传承人才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帮扶力度,充分调动传承人才的传承积极性,鼓励传承人展示技艺、提高技能、带徒授艺。同时,进一步加快文化成果创新进程,广泛开展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全面推动文化遗产元素展示,让文化遗产深入走进群众生活。
吕祖善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自信很重要的载体,但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少是没有传承人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没有资金保障。要切实加大力度,更好地传承下去。
穆东升说,目前全国各地都有一些具有保护传承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消失危险,建议国家统筹安排,在各省区市实施濒危文化遗产抢救传承发展的试验、示范项目,按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新路子,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