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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3年08月26日 10:36:08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自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探索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具体方法和途径,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加大督办力度,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实际工作中,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的同志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将“热情服务、不激化矛盾”的工作要求贯穿始终,努力做到热情接待、笑脸相迎、耐心倾听、认真记录、理性分析、及时处理,诚恳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在处理涉法涉诉重点信访、重信重访、疑难信访积案,特别是突发性的过激上访时,努力在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矛盾隐患,做到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对反映问题事实清楚,要求合情合理合法的,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办公厅分管领导批转有关单位限期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还把单纯的办理接访过程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明白信访人的权利义务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信访办理时限及相关规定,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诉求意愿。在此基础上,信访部门加强跟踪问效,认真督促各有关单位接到批转的信访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尽量办结,承办单位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求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或相关单位。对影响重大、情况复杂、社会反映强烈、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检举有理有据的典型案例,提交常委会党组会议或主任会议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交有关部门依法有序进行办理,确保了信访的办理效率和质量。(白茫茫)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