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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生育保险户籍限制是一种进步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1年02月15日 16:06:30

  春节前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2011年北京市将把外地户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范畴。生育问题能否得到保障,决定了家庭与城市这两个社会单位之间的关系,也直接影响着个体与城市之间的关系。

  自2005年7月开始,北京市就启动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但一直以来针对的只是持有北京常住户口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职工。目前北京流动人口总人数超过1000万人,除少部分人所在企业为其缴纳生育险之外,大部分人都在生育险覆盖范围之外。

  此次人保局透露,2011年生育保险将进入“扩面年”,实现制度的全覆盖。这意味着非京户籍职工也将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生育险的险率并不高,企业仅需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因此为外地户籍职工上生育险,并不会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但对于“北漂儿”们和外地农民工人员来说,不论是在物质层面还是心理层面,受惠家庭的生育负担都将得到释放。

  同时,这很有可能直接提高城市新生儿数量的增幅,城市人口、户籍制度等问题也就接踵而来。不久前,春运的巨大压力引发了社会对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新一轮探讨。春运难,春节回家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团聚。是什么让如此浩大的同胞队伍不远千里外出打工?又是什么使我们不得不与家庭分离?东西部资源配置不均、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是最主要的硬性环境因素。其次,户籍藩篱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没有本市户口的劳动者只能以劳动力的资格存在,却不能以居民的身份存在。在市场经济浪潮下,人力资源在地区间的优化配置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主流。但隐藏在户籍制度背后的社会保障歧视,使得流动人口严重缺乏归属感与安全感。GDP无法与劳动者的幸福指数共同增长,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终将存下痼疾。

  目前公安部正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而另一方面,生育险过去的运作方式却与“努力消除户口附加功能”的提倡并不相符。外地职员虽然都需要照章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但户口的藩篱却将他们隔绝在享受生育险的好处之外。

  人生而平等。实现生育保险的全覆盖,就是保障新一代城市公民从生命的起点就享有平等权利的具体体现。因此,打破生育保险户籍限制是一种进步。

 

责任编辑: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