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8次主任会议
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8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的议题,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2月21日召开,会期四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主持会议,副主任杜明聪、陈昭扬、陈紫萱、陈津、黄锦坤、刘育生,秘书长胡家榕出席。
市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将审议和通过《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草案)》。拟同时提请审议的还有《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医药合作条例(草案)》等4部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中小微企业”、关于“在全市推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统一管理”、关于“规范我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关于“限制和控制厦门本岛开发”等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关于“提升改造岛外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条件”等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议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围绕该议题首次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
本次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及其他书面报告;有关人事事项等。
编 辑: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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